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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西北中文学校特制定如下教师守则。

一、总则

  • 教师应服从校长和校长任命的教学管理人员对教学工作的安排。教师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活动和教学研讨会。

  • 教师应允许教学管理人员随时听课和检查教案,以便校方及时掌握教学进度,改进教学效果。在不影响教学秩序情况下,教师原则上也不应拒绝家长的听课要求(最多不超过五位家长),以利家长对其子女的课外辅导。

  • 教师有义务相互交流共享中文学校的教学资源。中文学校的课堂练习题、考试复习题、考试题、校内培训内容及各种比赛题等等版权归西北中文学校所有,只限于校内共享,不得外传,一经发现,学校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

  • 教师请假应提前两周提交请假申请。紧急情况不能够上课,请及时联系学校。代课老师需经学校批准,或由学校统一安排,请勿自行找人代课。代课老师薪资应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发放。

  • 每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四次(特殊情况除外)。请假超过四次作为自动放弃教师职位处理。不得无故旷工和事后补假。每学期无故旷工超过两次,即取消教师资格。 

  • 如因故不能继续教学,应该至少提前两个月告知学校,以便学校进行教师安排和调整。辞职时请交还属于学校财产的教学参考书和教学用品。

二、教学内容和进度

各年级的教学内容应以学校选定的中文课本为主要教材。教学进度和要求以学校制定的教学大纲为主要依据。教师要根据海外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免选用政治性较强的课文和与海外生活不相适应的课文,并视情况补充适量的课本以外的内容。教师根据学生对授课内容的掌握情况,可适当调整教学进度。

三、教学计划和教案

  • 受聘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准备教学大纲并以此为准则制定一学期的学期教学方案和进程计划,并于新学期开始前两周提交给校长。

  • 教学计划应包括本学期总的教学目标和达到此目标的基本措施,以及每周上课的基本教学内容和要求,并对其中的教学重点和难点要举例说明。此外,教学计划还要附上教师的姓名、任课班级和电话号码,以便联络。

  • 教师在每周上课前应按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教案应包括:

    1. 本周授课的教学目的、详细内容及时间安排。

    2. 本周教学的重点、难点及相应的讲授方法。

    3. 学生家庭作业的完成情况,普遍存在的问题及纠正方法。

    4. 本周家庭作业的内容、要求和说明。

四、学期开始时的工作

  • 教师应在开学第一课前将教学计划提交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审阅。一般情况下教师须将审阅后的教学计划在开学后第一周发给班上每个学生。

  • 开学前领取教学用品和与教学相关的用具。

  • 开学第一课时,召开家长会, 将本学期所需练习本和作业本的数量和规格告诉学生(例如发一张方格纸给学生,由家长按要求复印并装订成本)。

五、教学秩序

  • 中文课每周两节课共一百分钟。课间休息一次约为十分钟。副课每周一节课五十分钟。

  • 按时到校,提早五分钟进入教室,按时上下课。下课后需等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后老师方可离开。

  • 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醒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和缺课(病事假除外);及时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

  • 在家长代表协助下,负责维护租用教室内的所有物品,保证课桌椅课后恢复原位。提醒学生不在教室内吃食物、喝饮料。 课后必须清洁黑板/白板及地上的杂物。发现损害租用教室内物品的情况,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协助善后处理。

  • 教师在教学中要避免使用任何带有种族歧视和政治上敏感的语言。

六、家庭作业

  • 一年级以上的教师应给学生布置每周五天,每天 15-30 分钟的家庭作业。幼儿班和学前班不需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但可布置如背诵诗歌等方式的家庭作业,以帮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内容。

  • 家庭作业应围绕本周授课的练习。教师在布置家庭作业时,要标明每天的作业内容。作业要求应明白易懂,尽可能使学生自己能理解题意。

  • 需要打印教学相关文件,请尽量提前送交学校打印人员 。原则上在周三晚上之后送交者,将无法在周六按时领取材料。学校打印服务电邮地址: nwchineseprinting@hotmail.com.

  • 教师应及时记录学生每次家庭作业的完成情况和成绩。

七、家长联系

  • 教师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每周送发 EMAIL,及时和家长交流其子女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期达到和家长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 教师每学期应召开一次家长会,系统地向家长介绍其子女的中文学习情况,了解家长所关心的问题,倾听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然后视情况做出答复和解释,或报告校长和行政管理人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 教师在上课时如遇到家长影响教学的情况,应及时请校长(行政管理人员)出面解决,避免和家长产生正面冲突。

八、平时测验、复习和期未考试

  • 教师开始上新课时应对上一课所学内容以适当形式 ( 如听写生字 ) 进行测验,然后根据测验情况及时进行复习。

  • 教师在每个教学单元 (一般 3-4 课) 结束时,至少用一节课的时间进行学期系统复习。

  • 教师可酌情每学期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 教师应在每学期的最后第二周举行期未考试,在期未考试的前一周进行学期总复习,总复习和期未考试应包括本学期的全部教学内容,并要避免简单的或有提示性的复习提纲和复习课。

  • 期未考试卷的格式将由学校统一规定,教师应及时向年级组长(校行政管理人员)查询。教师最迟要在期未考试一周前将期未试题送交打印人员打印并抄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存档。

  • 教师应认真批阅学生的期未考试卷,及时记录学生的考试成绩,完成期末学生报告单并按学校要求时间按时打印,以便学期最后一天发给学生。

九、学期结束时的工作

教师应在学期的最后一周评讲试卷,奖励优秀学生,将本学期的复习提纲、考试卷样本(包括标准答案)以及学生成绩报告单交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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